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4-11-02   来源:

中共济源市委 济源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 促进产业发展的 

实 施 意 见 

(2009年2月16日)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大力提升我市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加快科技创新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途径。 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已形成比较雄厚的产业基础,但同时也存在着经济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突出矛盾和问题。随着资源和环境矛盾的不断加剧,单纯依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发展经济的模式已难以为继。为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必须加快科技创新,把促进产业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作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切实增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实力。为此,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战略核心和提高综合实力关键的重要地位,深刻理解加快科技创新对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全力推进。

二、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科技兴市”战略,以促进产业发展为中心,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基本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应用开发研究为重点,以启动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为抓手,以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产学研结合为有效途径,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引进消化相结合,发挥传统优势与培育新增长点相结合。在政府科技投入上,坚持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研发关键技术,优先支持引进高新技术转化与创新,优先支持节能减排实用技术开发与应用,优先支持合作共建省级以上研发平台,优先支持新农村科技示范工程项目。  

4.总体目标到2012年,依托优势骨干企业,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建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个、市级研发机构25个。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以上,科技进步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通过努力,使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传统优势产业特色更加鲜明、比较优势更加突出,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三、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5.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与环保技术及其产业。新材料领域重点发展铅冶炼新技术新工艺、铅锌合金材料、新型特殊钢材料、纳米材料、高效水处理剂、集成电路引线、多晶硅材料等。光机电一体化领域重点发展智能化高低压矿用电器设备、煤矿井下通讯监测控制技术、新型轧机配套设备等。电子信息领域重点发展新型表面贴装频率谐振器、高频SMD石英晶体频率片、光学石英晶体等系列产品。生物医药领域重点开发病毒型生物农药、冬凌草系列产品等。新能源与环保领域重点开发新型蓄电池、地能综合利用技术等。 

6.促进支柱产业升级改造。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钢铁、铅锌、能源、化工、建材五大支柱产业。重点围绕“钢铁-机械零部件-机械设备”、“铅锌-铅锌合金-机械加工”、 “煤焦化-煤焦油-煤焦油深加工”、“煤焦化-焦炉煤气-煤气深加工”、“PVC树脂粉-化工建材”等产业链建设,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拉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高端、终端产品,积极开发高精专深产品。结合实施“3529”节能工程,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工业智能化控制管理、节能减排等先进实用技术,节约能源和资源,降低消耗和成本,减少污染排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支柱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7.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畜牧养殖、林果栽培、温室蔬菜、花卉园林等产业,大力培育农副产品加工业,形成富有特色的现代农业体系。重点加强植物新品种培育引进、生物农药创制、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保质和专储专运技术、优质高效高产种植技术及推广应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实施“新农村科技示范工程”,强化科技传播和应用,集中支持生态农业、标准农业、循环农业、观光农业、数字农业发展,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 

8.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以科技创新促进旅游、文化、体育、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等服务业发展,加速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在线金融、在线业务外包等服务业发展,引进应用先进的系统软件产品与装备,推动数字社区、网络文化、数字旅游、在线学习及娱乐等服务业的发展。 

四、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重点环节 

9.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发展、节能环保、高新技术引进及产业化等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学研结合为基本方法,启动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大幅度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改造。通过一系列关键技术的突破和引进转化,带动形成和壮大一批新兴产业。近期重点培育PVC树脂和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新型矿用装备和机械制造、新型功能材料及制品、生物能源、节能环保技术等产业,以科技发展的局部跃升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发展。 

10.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工程,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以“十强十高”和高新技术骨干企业为重点,加大人才引进、合作共建和扶持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各类研发中心(包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及其他研发机构),其他企业都要结合发展实际,建立不同形式的技术研发机构,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提供平台。 

11.支持产业集聚区做强做大。重点针对虎岭产业集聚区、玉川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为特色,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服务功能和建立创新机制为重点,把产业集聚区建成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产学研结合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优先扶持国家矿用机电产业基地建设,努力推进火炬创新园等特色园区建设,大力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2.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建设工程,引进和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并以此为核心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人才高地。围绕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研发中心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认真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努力做到待遇引人、事业留人、情谊感人、服务到人,全方位引进各类实用创新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要不断提高科技工作者的各种待遇,最大限度激活存量人才,努力培养一批善于创新、勇于创新的应用型人才,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撑。 

13.扩大对外科技合作。坚持开放带动战略,用开放的思维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发展与中国科学院、省科学院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关系,鼓励各类科研主体在我市设立研究机构或分支机构,努力为我市科技创新搭建更多平台。引导、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知名高校、大型企业集团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入股、联合开发、共建科技实体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各镇办、各产业集聚区要立足实际,发展各具特色的对外科技合作,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1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继续实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支持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和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推动核心技术专利化和标准化,培育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积极引导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使用、保护的基础上,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个人开展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应用,对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技术和产品,给予优先支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营造鼓励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五、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15.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继续增加市本级的科技投入,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要求的标准。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优化科技投入结构,集中优势科技资源,重点支持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和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开发,不断提高政府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益。各镇(街道)要把科技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投入足够资金用于科学技术传播、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 

16.落实对科技创新的奖励政策。完善修订《济源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提高科学技术奖的奖励标准。认真落实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充分发挥引导激励作用。对列入市级重大科技计划的,给予20万元以上支持;对列入国家或省创新基金、高新技术产业化、农业成果转化、科技富民强县等科技专项的,按要求需要地方政府配套的给予足额资金配套。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给予50万元的补助支持;对通过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给予30万元的补助支持;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技术中心、省级技术中心,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对通过认定的市级研发机构,给予5万元的补助支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奖励10万元;二等奖的奖励5万元。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奖励5万元;二等奖的奖励3万元;三等奖的奖励1万元。对产学研结合、在本市企业进行高新技术成果中试或产业化的项目,经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省级行业专家评审列入市级计划的,每项资助10-30万元。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的,奖励10万元;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1万元。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专利申请,经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每件给予5000元的资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200元的资助,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600元的资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给予300元的资助。 

17.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互动机制。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为纽带,重点围绕铅锌、钢铁、化工、矿用电器、生物技术等产业,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各类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加强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积极组织科企联络,促进企业和科技成果拥有者的有效对接,为产学研结合提供便捷高效的直通车。探索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科技创业和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大力支持我市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参与国家、省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以及技术路线图计划。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科技资金、科技计划、科技奖励向产学研结合的倾斜力度。 

18.落实支持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切实发挥税收激励政策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申请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科技和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制定简便易行的实施办法,科学认定企业的研发活动和研发投入,确保税收激励政策落实到位。 

19.建立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协调联动机制。市政府成立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发改、财政、工业、国土、环保、人事、税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在资金、技术、土地、环境容量、生产要素供应等重要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形成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合力。积极探索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内生机制,以市场引导为基础,促进担保中心、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实现对接,形成技术创新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全方位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